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范文(精选8篇)(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范文(精选8篇)(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政府是指国家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实际上是国家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范文(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19〕8号)和六盘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的通知》(六盘水司发〔2019〕65号)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立了主要领导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领导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动和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治有机地结合起来。

  2.全面清理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先后取消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备企业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设立服务许可、福利机构设置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并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3.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业务,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编制《市民政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并上挂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4.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放管服组办函〔2019〕1号)要求以及2019年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在2018年度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五个一律”的原则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动态的调整。2018年清理规范事项2项,保留4项,2019年新增1项保留项。

  5.加强市场监管。根据省民政厅工作安排,2019年5月,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19〕59号),主要清查内容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四个方面内容。具体情况如下:全市共清理行业协会商会115个,无任何收费44家;会费超四档15家(已责令整改),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5家(收费项目含咨询、培训、印刷等收费)。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中除按各自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外,无其他收费项目,未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和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加快民政法治建设,六盘水市民政局制定《市民政局办公室会议学法制度》和印发《六盘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

  2.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逐项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其中《市人民政府拟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送审稿)》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3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6〕37号)2个文件的落实单位划转到市医疗保障局。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要求进行备案审查,2019年市民政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一是自觉加强行政决策有关制度建设。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以红头文件印发了《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等制度的通知》(六盘水民发〔2016〕53号),附件《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研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为民政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积极探索制定行政决策执行纠偏制度。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于2018年制定了《六盘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民政执法过错和责任追究。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一是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市民政局于2019年9月与贵州贵君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马玄斌律师担任市民政局法律顾问,进一步强化我局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二是市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为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办理公职律师证书。2016年我局蒋春君同志为公职律师,但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目前我局暂无公职律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权责清单目录中未涉及行政强制事项。此外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和《贵州省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 》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市民政局2019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保障和监督民政系统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更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司发〔2019〕61号)要求,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按要求完成对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实施的21件行政许可执法案卷开展评查,评查结果显示,基本做到立卷规范、内容清晰、装订整齐、卷面整洁、摆放有序的要求。

  4.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机构改革划转、调出人员及时在执法人员库中更新信息,确保执法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我局有持执法(监督)证人员共11人(其中执法监督证2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全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已答复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理情况为“满意”;已答复办结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情况为“满意”。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根据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实行)》,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行政调解制度。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至今,市民政局未收到针对下级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本级未被行政相对人向上级提起行政复议,同时也没有涉诉案件。市民政局将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在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方面,市民政局主要从2个方面开展相关活动:一是开展《宪法》主题知识培训。2019年9月11日邀请市委党校杨江老师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的培训,参训学员为县区民政局、乡镇民政工作干部和村两委人员,参训人数为200人。二是开展干部职工日常法律学习。2019年4月19日市民政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宣传片《间谍罪名的背后》,通过以案释法的方法,学习《反间谍法》;同时,2019年5月邀请法律顾问到单位针对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矛盾纠纷等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专门法制科室,承担法治建设任务;此外,市民政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我们的工作还存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力量有待加强。我局虽然在法治民政工作建设中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但因法学专业人员调出后,现暂无法学专业的人员,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等工作需要工作人员专业性较强,但因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二)执法资格人员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加。由于缺少行政执法证,且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拥有专业执法证的人进一步减少,此外也因为单位人事岗位职责调整,有些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未在执法岗位上工作,导致不能正常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宪执政、依法行政、依规施政、依纪从政,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实质,把上级的部署要求与民政实际紧密结合,在完成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针对工作队伍专业性有待提高的问题,现我局在人才引进、招考等方面,均设法学相关专业,待人员到位后可得到解决。

  (二)针对专业性强的工作,建议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我局将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及时整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篇2】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陆河县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部署,按照《陆河县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我县教育领域以法治教、以法治校,实现我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均衡发展,为把陆河打造成美丽大花园,实现绿色崛起而贡献一份力量。现将我局2020年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梳理我局现阶段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标准,生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由县政府统一对社会公开;梳理了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情况,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普惠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至2020年底,完成碧桂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办学的治理任务,按规范程序认定了22所普惠性民办园,全县公办园幼儿占比为50.12%,公办园和普惠园幼儿占比为84.01%,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达到了上级考核指标要求;继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按程序审批设立了“陆河县河田欣艺幼儿园”等三所民办幼儿园,有效缓解了我县学前教育的学位紧张状况;加强学校的发展规划,拟迁建县实验中学和河田镇城南小学,以适应陆河县城南部的学位需求。三是强化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严格实施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对无证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实地摸排,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查处力度,责令无证幼儿园关闭停业,推动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化、特色化、优质化。

  (二)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的要求,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由陆河教育网转至陆河县人民政府网,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将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行政审批变更等信息的在政府网上公示。二是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好义务教育划片、听证工作,就相关学校学区划分组织听证会,并将听证会报告及学区划分结果及时公开,对涉及到民生事项的政策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0年8月出台了《陆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陆教[2020]1号)。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积极引进广东省第二师范学校陆河附属学校。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加强重大事项监督。一是强化权力制约。按照建设法治学校的要求,各学校严格按学校章程办事,完善教代会、工会工作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小额工程建设、教育装备采购等的备案审查工作,由局纪检股负责廉政审查;二是落实落细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公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通过行风热线、信访系统、问政平台、“门户网站”以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法治宣传机制,提升干部、师生法治素养。一是组织开展本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谋划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为全县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二是组织干部学法用法,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提高执法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执行队伍严格按现有法律、法规执法,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三是开展学生普法系列活动。利用班会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尤其是疫情期间依法防控的法治知识、卫生法治普及。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推进陆河中学和河口中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利用新媒体推进普法工作。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2020年,县教育局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落实了市县的法治建设的任务,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在青少年普法工作上存在创新不足,法治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二是仍有部分规范性文件没有完全按要求进行清理;三是执法队伍力量未能及时补充,几年前的执法工作人员没有补充新人员,青黄不接,缺少法律专业人员;四是教育局未成立法规政策部门,对系统性法治建设工作造成制约;五是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未达标。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6所,占比100%;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8所,占比26.4%;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所,占比2.8%。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负责人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指导地位,结合实际,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组会议等学习内容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建设,完善建设依法治教系统工作。为加强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的要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增强责任感,亲自谋划、亲手推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深入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学校规范办学,建立系统普法,完善法规审查部门建设。

  (三)重视加强法治宣传,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青少年普法活动。各中小学校制定方案,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悬挂标语横幅、主题班队会课、宣传专栏、黑板报、手抄报、演讲比赛等;举行“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今年参加广东省中小学生“民法典故事会”征文大赛,我县多名学生获奖,其中彭可昕同学的作品获得省级特等奖。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1年,县教育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上新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按期修改、废止或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时公布。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二)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我局公务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切实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行业治理力度。协调各镇加强对正常营业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对新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幼托机构加强治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对办学场所条件恶劣的,安全隐患大的,各类证照不齐全的,坚决依法取缔关停。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把学生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五、对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思路和措施

  我局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政府建设开展认真的自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带头作用。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按时间、按步骤、按要求积极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要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规定、部署,把握工作方向,聚焦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梳理各项问题。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狠抓问题整改。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要直面问题与不足,压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篇3】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深入学x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__精神、党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xxxxx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风向标”

  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每季度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xxxxx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学懂弄通、逐步梳理,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听取各科室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履行领导责任。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xxxxx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今年共开展领导班子学法10余次。制定我局重大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不断加强学法用法业务水平,做推进法治建设的“勤学者”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本人深入贯彻落实xxxxx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退役军人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本人带领局党组主持中心组学习12次,对涉及机关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讲话批示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组织参与区司法部门组织的学法考试1次,机关内部组织普法考试1次,籍此检验局机关学法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长期的学习,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自觉执行廉政规定。本人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0年以来,本人没有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没有违规投资上市公司及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持有大额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没有巡视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问责或因“四风”问题被查处等情况;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本人还与局机关全体公务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一些苗头性问题予以“截流堵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局机关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工作法规学习。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一年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股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不断完善架构组织建设,做推进法治建设的“推进器”

  一是持续加强“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区按照“应建尽建”“全面挂牌”的目标已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346个。其中,区服务中心1个、镇服务站13个、村(社区)服务站332个。各级服务机构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69余人,均落实相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基本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域的区、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加强法律拥军制度建设。双拥办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镇设立涉军维权办公室,强化了各成员单位在拥军优抚法律服务工作上的统筹协调,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配合,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合力向纵深发展。

  二是寻求突破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指导各镇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打造自身服务品牌,推进服务保障网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积极实践“一线工作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新途径,创建机关党员挂钩重点服务对象工作新模式,革新退役军人帮扶新局面。同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制度,以“局班子成员+科室+乡镇服务站”三者联动服务的形式,局机关与街道退役军人事务战线的沟通和互动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积极开展“七五”普法系列活动,做推进法治建设的“传播者”

  一是选树身边典型模范,树立法治建设模范先锋。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转业到地方后,他们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从军经历,积极到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结合“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宣讲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讲普法活动。

  二是开展基层普法工作,有效增强社会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精神。在“8.1”建军节、“9.30”烈士公祭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利用广场宣传、晚会宣传等形式,对政策开展普及,共举办(参与)晚会2场,广场活动1次,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对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形成普法宣传的体系,开设“扬州市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工作号,以此为重要普法阵地,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相关法律普及;为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开展专场招聘会,就退役士兵复学培训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了专题宣传,共印刷政策宣传资料1万余份,分发给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从区级到村级服务保障机构宣传体系。

  三是组建“老兵讲师团”,积极创新普法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老兵讲故事活动”并进行《国防教育法》等普法宣传,选派人员常态化开展普法志愿宣传活动。结合“七五”普法,依托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阵地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科学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都上传到门户网站,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政务公开化、透明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五、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发挥法治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台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2020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局发文28份,局党组发文5份。全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案件。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二是有效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XX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财政预算、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今年,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110余条,每月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退役军人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100%。

  六、建立健全涉军纠纷化解机制,发挥法治建设的“调和剂”作用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诉求,力争有求能应、有求必应,让退役军人感受到贴心服务。我局出台了《信访工作制度》,为所有退役军人的诉求建立台账、专门督办,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目前,我局共接待退役军人740批次841人次;接收部系统转交信访件16件,接收省系统转交信访件35件(其中市局转交8件),省督办件2件,阳光平台系统17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5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畅通信访渠道。退役军人可通过来访、来信、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多种渠道进行信访诉求的表达,推进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发挥网上信访主要渠道作用,使其与实地来访具有同等效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梳理本地区涉退役军人信访事项,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属地化解,在符合政策的范围内妥善办理。对当前没有政策依据的,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员以合理合法途径进行诉求。针对重要时期,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保持通讯畅通。对扬言进京上访人员,由我局、公安局、信访局及属地联合行动,对其进行劝说,防止越级上访。对离开本地的涉退役军人信访人员,我局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前往信访人员暂住地,解释相关政策,防止事态扩大。今年,梳理排查重大信访问题8件由我局攻坚领导包案(涉及参战身份认定、军转干、困难帮扶等)、各镇、各部门攻坚领导包案(涉及社保补缴、评残、重新安排工作等)24件。

  三是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建立矛盾调解机制。我局设立“老兵调解室”,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与权益维护工作,依法积极参与调解退役军人、军属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纠纷。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制度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二是法治监督还不够全面,要开展常态化的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充分和平衡,还需完善响应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抓规范,夯实依法决策“压舱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我局法制力量充分授权,保障决策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运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抓监督,筑牢主要责任“防火墙”。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原则,完善监督、审查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篇4】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叙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局严格按照叙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注重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喻新春任组长,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

  2.加强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部署今年工作。同时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局领导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使局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基础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2.加强培训学习。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与教育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法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内共组织学法专题会议4次、自学7次,切实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能力。

  3. 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保留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做好执法证补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确保我局教育执法人员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持证上岗。

  (三)规范运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强化政务公开。一是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信息局办公室把关、局分管领导审批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我局坚持每月向叙永县依法治县办报送法治工作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在县依法治县办的领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局“内设机构及职责、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做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双公示”。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一是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工作。二是编制和优化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保留的行政权力的实施条件、程序和办理流程等。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20年,我局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28项,有的证明事项直接取消,有的变更为个人承诺+部门间协查的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一次告知制度,实现群众办事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性办结的办事效率,极大方便了群众,又加强了社会监督力度,受到办事人员的广泛好评。

  3.加强依法治教。为切实提高教育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单位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开学初组织工作人员分组深入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收费、招生、安全管理、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多举措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据统计,2020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4次。检查组成员由本局有行政执法检查证的2人以上组成,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全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

  4.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办理、行政调解等工作。持续加大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力度。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相关制度,重点开展学生伤害事故调解、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党代会代表意见建议。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均采取局务会形式进行讨论决策。先后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面向局机关各股室和各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全面采纳各方所提合理性意见建议、提交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6.大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我局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校校长培训学习,通过聘请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校长进行法制、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校长办学指导思想、办学行为、学生管理、班子建设、教师队伍管理、校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意识,有力地规范了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办学行为。

  7.利用法治宣传月,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宣传教育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结合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机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到校开展法治讲座,青少年学生法制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开辟法治宣传阵地60余个,全年开展法治讲座共180余次,有力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8.以课堂为主阵地,抓牢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从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努力培训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保证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按要求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校外“第二课堂”的作用。

  二、下一步的工作

  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将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思路,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继续努力。

  (一)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让全县教职工、中小学学生知晓《民法典》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三是加强对全县教职工的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全县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四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教育法规、侵犯师生权益的事件加大打击力度。

  (三)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教育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讲宪法,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治学的内涵和意义,以身作则。各中小学校持续深入宣讲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使宪法精神深入每一名教职工的内心。

  (四)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障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运行。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县目标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篇5】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治建设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吴近新任组长,有关股室工作人员任组员,法治建设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业务讲堂、党组(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所有参加人员成绩均达到90分以上。

   二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

   三是落实依法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严格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签发等程序进行管理,每月月末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业务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三)推动政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泰宁政府网上,全年公开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50余条,每季度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泰宁政府网站公布咨询来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针对隶属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公示制度存在矛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故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部分涉密内容被上级部门管控,不能按照当前“最多跑一次”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办理。

  (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自局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同样,乡、村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跑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完成对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书面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宣传。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讲话。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责任股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素养。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政府网、政府公开栏、泰宁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

【篇6】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达州市人民人政府 2019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压实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开江县人民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场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总体要求,制定了《开江县 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 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连续 5 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议题,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县委汇报,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

  3.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头雁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上树标杆、作表率。同时,层层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

  (二)健全机制、严格审查,科学规范依法行政体系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全年,共出具重大决策审查意见书 150 余份。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合法合规。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 61 件。

  3.充实法律顾问团。及时调整补充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顾问团成员票决制等制度,为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4.加强备案审查纠错问题的跟踪督导。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坚持定期回访,特别是针对一些重大合同等涉及政府核心利益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备案程序,确保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纷争。

  (三)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年共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1306 份,发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 519 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年取消不合理证明 135 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将 19 个部门 208 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划转比例 82%。暂不划转事项进行归并整合,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发证”。全县 256 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大厅 251 项,进驻率 98.04%;333 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 274 项,进驻率82.2%。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督办考核均统一归口至县综合执法局,形成了管理、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督、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文体旅游 5 大领域的执法事项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开江县任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 164 项。

  (四)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 1300 余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验审和申办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纠正制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个案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8 件,行政应诉案件 7 件。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年共发出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 20 余份。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比赛,随机抽查执法案卷,邀请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评查比赛、集中交流,提升执法水平。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继印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持续开展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专题培训,扩大审核主体、拓展审查内容、创新审查方式,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开江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五)健全机制、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1.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认真落实“清单制+责

  任制”,针对 12 个重点领域和 8 类重点人员等特殊敏感群体,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2862 件,成功化解 2816 件,化解率达 98%。探索创新“三人四级矛调机制”“五访四谈三结合”“有事情找我”等典型经验,切实为群众搭建民生服务、意见诉求和矛盾纠纷的解决平台,真正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顺得了气。

  2.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启法律援助绿色审批通道,设立“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全年接待法律咨询 750 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68 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 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20个,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基本建成。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在县政府官网开辟依法治县和法律服务专栏和链接,线上受理和解答群众法律疑问 140 余人次。

  (六)强化意识、示范带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开展乡镇、部门会前学法活动,积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乡镇、部门开展会前学法 300 余场次。

  2.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300 余场次,参与群众三万余人。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二、2020 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通告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查审核力度,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于法有据。加强涉疫医疗、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防疫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好涉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 年)》和 5个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依申请事项“办事不出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继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推动司法所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开展“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培训机制,加大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力度,切实

  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活动。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执法。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丰富人民调解组织结构。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根据案件的法律性质、复杂程度、涉案金额以及影响力等因素实行不同的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准入”门槛,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实施“法律七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重点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探索“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

  建设,70%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规范化。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工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三台融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篇7】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为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自2012年开始,结合新的“三定”方案,在局办公室增挂了政策法规科,全面加强民政行政法制工作。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排出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法规科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与浙江省汉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多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制订《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规定》,建立执法资格考试与个人考核晋升挂钩机制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这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创了首例。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截至目前,目前,全市民政系统共有34人拥有执法证,持有率达70%。

  (三)深化教育宣传,切实提升懂法守法意识。一是深化“民政法制”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动员老协宣讲骨干到各镇、街道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慈善法》的宣讲。二是举办大型宣传服务活动。今年4月,我局在晨沐广场举办大型便民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还对市民提出的关于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等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大力开展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今年我局在晨沐广场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知识问答、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婚姻有关规定、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收养条件、服务咨询电话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向群众发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收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婚姻登记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四)落实执法责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创建要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两手抓,依法行使职责。

  一是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今年,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政系统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成果落地工作的通知》(浙民法〔2018〕45号)文件,逐项检查权力事项库、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门户网站等及办事指南、便民手册事项信息,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及时完成了政务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一证通办事项梳理、梳理规范“一件事情”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同时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分工替岗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服务规范。截至9月底,民政窗口已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52项,办结840项,提前办结771项,按时办结81项,平均办理天数7天(平均数5天),实际提前速率61%。

  二是开展竞争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要求,我局对近几年来以我局为起草单位所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竞争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梳理未发现出台竞争性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建立民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范围,对本单位执法机构及其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追求相关责任,并设立执法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将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违章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三是根据权力阳光要求,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做到审批切实提速提效,效果良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四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今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局在系统中随机抽查中46个社会组织对其进行规范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到位。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所有行政行为都按照法定程序,今年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3起,最后都以我局胜诉而告终。

  (五)规范制度建设,突出民政工作特色。我局坚持将治创建工作同民政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坚持突出民生特色,积极参与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出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今年6月,我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对印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修订),进一步完善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程序。于9月份,又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了完善,加大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2018年法治创建工作中,能始终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并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执法程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因受人员编制性质的制约,我局相当一部分无参加对应岗位的执法证考试资格,造成执法上岗人手不足。

  三、2019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低保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确认、低收入家庭认定、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篇8】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州委法治办〔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备案,承接权责清单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系列文件部署和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审查报备。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类型,按照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分门别类开展权责事项的任务落实和有序推进。

  2.按照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单(2020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回复》向州司法局报告。并逐一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完成报备。

  3.按照要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

  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管辖的光荣院、烈士陵园、服务中心(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就如何阻断输入性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的防控措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专门成立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业务和疫情防控追踪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和网络及时向全局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工作,与4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先后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积极应对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倡议书》等10多个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根据省厅安排,由州服务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发挥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全州3000余名退役军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当疫情防控冲锋陷阵“示范员”、宣传教育“讲解员”、排查管控“网格员”、交通要道“守门员”、群众舆论“引导员”、后勤保障“服务员”,并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农民抢收农作物。落实行业管控责任,并在全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代为祭扫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组织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劝阻外出异地祭扫人员网上祭扫,采取临关管控的方式对15处烈士纪念设施,2处优抚机构明确专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全州4.8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家属均无感染新冠肺炎情况。

  4.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达到规定标准。

  承接了州民政局“其他类”权责事项1项,即: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的审查,该事项作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项)(2019年版)》唯一事项(其他类),其最终确认权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州、县(市、新区)、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告》,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州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为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针对以上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基本信息、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已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管理。

  5.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我局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严格按照《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程序规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规定,实施立法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文件和精神,经征求全局各科室意见建议,我局2020年度无立法项目。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都管理规定》《黔西南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2020年5月1日,制定了《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该规范性文件执法主体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黔西南州慈善总会,类型为行政。2020年6月10日,已向州人民政府报请登记《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起草说明、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及相关资料,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州司法局报备审查。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编制证明事项、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清理工作,填报了规章清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清理统计表,形成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修订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10月28日,起草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送审稿),待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报会议研究通过执行。

  2.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亦未申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考核制度,聘请州司法局任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了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在线远程视频连线,退役军人可以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助力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法律援助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仅州本级法律援助窗口,已为4名退役军人出具3份“申请法律援助函”,电话回访了5名退役军人诉求,为1名退役军人起草“民事诉讼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全覆盖。

  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8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一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给付事项三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行政确认事项1项:伤残等级评定,其最终确认权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事项1项: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1项: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资料审查上报。二是编制执法人员名册。三是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求,配备执法资格人员1人,内设法治机构审核人员1人。四是梳理数据并填报执法资格人员信息。按要求在贵州司法云平台录入。五是规范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正在申报行政执法监督证2人。六是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法治政府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和更新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我局权责事项,积极推进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行政执法事项改革。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已向州司法局申报领证事项,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我局有行政执法人员1人,已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采集、填报、录入和审核,并上传了相关资质资料。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

  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6.建立完善统计责任制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侵犯。

  10月29日,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统计弄虚作假的检查力度,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计会审,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精准。

  7.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根据《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报告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情况。

  8.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

  我局有行政给付事项3项,分别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进行落实,按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兑现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全州77名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工作。

  1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制度。

  我局成立以来,无案件移送情况,待上级部门出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和刑事司法移送证据标准后,对照标准组织单位实施。同时,加强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学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此项工作无。

  2.及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此项工作无。

  3.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

  无出庭应诉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矛盾纠纷。

  1.依照国家和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州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10月30日,已及时转发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行政复议事项。

  2.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10月5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行政诉讼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规避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加强风险研判,规范行政行为,2020年度无行政诉讼事项。

  3.依法作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决定,依法配合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无行政复议案件。

  4.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

  10月22日,召开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行政裁决解决矛盾纠纷,提出信访中为退役军人提供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建议,引导退役军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深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黔西南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七五”普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听取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的业务工作,从切实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还结合业务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吴望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平时加强政策法规知识的自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我局制定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法教育的工作计划》《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2020-25),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抓具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全局应参考29人,实际参考29名,考试合格均达到85分以上,参学率达到100%,参考率100%。

  4.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7月16日,印发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于7月17日通过个人学法考试账号观看了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庭审视频录像——行政强制拆除案,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

  逐项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指标,认真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时在门户网站相应板块公开。

  2.积极组织宣传推广本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经验。

  一是加大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各单位空编制情况,高效完成2020年度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工作,于6月29日至7月3日开展了全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州纪委、州委办、州委党校、兴义军分区、州禁毒委、州人社局、州国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为退役士兵讲课,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禁毒知识、业务知识、当前社会形势等5大类12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开展网上招聘会,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州人社局合作,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春季推荐就业网上招聘会,共有50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2226个,吸引了53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共有95名退役军人与招聘企业达成工作意向。

  3.加强内设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内设机构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经费保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运用,量化考核评分,强化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目标绩效奖等次的重要依据。

  4.加强法治机构工作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内设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内设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律师,已聘任州法律援助中心任萍律师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1名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公职律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5.本部门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全局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许多行政执法事项亟需上级部门顶层制定指导标准或下发制定标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面工作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不够重视,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力度不到位。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是除赋予普法宣传更多的内容外,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应该多样,特别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当前的普法宣传的工作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困难也是多重的,但普法的工作力度急需加大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更多的呈现为到人员密集场所发宣传小册子,更多的“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学法普法”以及辅助多媒体、自媒体的法律宣传形式还很欠缺,宣传力度不够。

  (三)部门协作不顺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效率不高。

  法治政府考核任务落实指标需要涉及业务科室完成事项,仍然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牵头科室需全权包揽非科室职能的任务精准落地,导致工作任务落实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建立学法情况评价制度。积极向领导汇报行政执法工作需逐步推进工作事项,加强沟通,通报信息,及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登记,主要记录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注重学法用法效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围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八五”法治宣传工作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州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内设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共享信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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