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协议书(汇编6篇) 股权投资协议书模板

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协议在我们生活中的应用也日益增多,而协议的签署是当事人或多个当事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最佳方式。以下是魔方合同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股权投资协议书,多篇可选,欢迎阅读、借鉴并下载。

股权投资协议书 第1篇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投资协议书 第2篇

甲方:杭州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云咖啡xxx

地址:杭州市xx区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

乙方:姓名

ICO咖啡由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杭州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咖啡三方联手发起,目标是提供一个固定的有格调的创业主题社交场所,以创业咖啡馆为载体围绕互联网产业打造包括创业项目筛选、初创企业辅导、优质项目创业投资的企业成长体系,辅以项目路演、主题沙龙、行业讲座、政策辅导等系列活动。项目一楼建筑面积255㎡,包括投资人专座、VIP包厢等,二楼作为创业工位免费提供给初创企业使用。出于打造互联网创业圈子的目的考虑,发起方出让20%股份,通过众筹形式召集50-100位微股东,共同营造专属于创业群体的社交平台、信息发布平台、资源整合平台、业务合作平台。

乙方的权利:

1、每股一万=0.2%的股权,每人限买二股;

2、对应股权的分红权,12个月分红一次;

3、财务知情权,财务报表每月公开一次;

4、股东拥有至尊VIP卡消费特权:享受所有咖啡、茶、果汁6.8折、其他8.8折优惠;

5、5000元消费券,可以送人或者自用;

6、ICO咖啡免费协助股东宣传与筹备活动一次/年,至少提前15天预约。

7、优先参加ICO咖啡主办的所有活动

8、针对ICO咖啡,股东推出的投资项目,股东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投资权。

9、参加定期举办的股东交流会。

10、微股东个人及公司优先在ICO咖啡展示墙上展示宣传。

说明:

1、众筹微股东首轮招募截止日期为20xx年10月20日

2、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写入公司章程。

3、公司设立众筹委员会监督管理公司日常运营。

4、甲方委托阳凌峰、严蔚芸、杨加诺、王媛四人作为甲方代表,全权代表甲方与乙方签定ICO咖啡众筹意向书。

5、签订本说明书3日内请打款至如下账号:

户名:严xx

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账号:622588xxxx878

6、本意向书仅作为确定微股东众筹意向之用,签订正式协议前微股东可无条件退出该众筹计划,所交定金如数返还。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投资协议书 第3篇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的定义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公司业务。

第二条股权合作的比例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比例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

第三条合作后立行基准日约定

甲、乙双方商定本投资合作协议书签订之日后第____天为合作后立行的基准日。

第四条双方到资的比例期限约定

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按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享有对标的资产60%的收益权。

二、____年内不得将标的资产转让给股东以外的权利人。

三、____年内不享有对标的资产的处置权。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享有对标的资产40%的收益权。

二、____年内不得将标的资产转让给股东以外的权利人。

三、____年内不享有对标的资产的处置权。

第七条保密协定

合同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八条双方违约责任

本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并导致守约一方损失,应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约定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协议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会提起诉讼。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及终止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的约定

一、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或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p#副标题#e#

股权投资协议书 第4篇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正准备改制,甲方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所有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优秀员工,促进公司持续、稳步、高速发展,增强公司管理人员的归属感,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了保证股权转让和激励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定义

“股权”,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转让给乙方的公司股权,也指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该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股份。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所以本次股权转让对乙方具备一定的激励性。

“股权转让款”:是指乙方因获得股权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股权转让完成日”,是指双方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毕之日。

“登记机构”, 指对股权登记享有管辖权和/或管理权的有权政府部门。

“法律”,指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能构成法律渊源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第二条、股权数量和认购价格

甲方按照乙方的职位、工作表现等,决定将甲方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根据公司20XX年 月 日公司财务帐面上明确的公司净资产值乘以本次转让的股权比例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根据本协议款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即乙方需要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其余款项乙方应当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股权转让给乙方,不影响乙方原先在公司享有的薪资和福利。

甲方保证并承诺,将配合公司向登记机构办理关于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有权参加公司利润分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成为公司正式股东,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决策权,但一定期限内乙方对所持的公司股权的处分权受到本协议的限制。

第五条、权利的限制和相关利益安排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除了本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处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

出现如下情形时,乙方有义务以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乙方离开公司的;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乙方有泄露公司商业和/或技术秘密行为的;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乙方为了自身利益或者任何第三方利益,从事与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行为;

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日起一年内,乙方有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劳动纪律行为的。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日起一年内,乙方因为以下情形离开公司的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乙方处理本协议项下股权不受本协议的限制:

乙方因退休而离开公司的;

乙方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开公司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是错误或不真实的,或该陈述与保证并未得以及时、适当地履行,则应视为该方违约,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或者未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责任或者承诺,均构成本协议项下之违约。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有义务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以及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约定的、或者本协议所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于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保密义务

甲方和乙方有义务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甲方除了根据工作的需要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其他相关人员透露本协议内容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透露本协议内容。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任何人透露,也不得向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打听其受让的股权情况。

乙方如泄露本协议内容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将股权返 还甲方或给予甲方补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股权投资协议书 第5篇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____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转让给____。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____万美元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股权投资协议书 第6篇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有限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xxxx公司。

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 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 股权。

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20%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 万元。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27,000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15%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如果公司原始股东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在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并列明拟转让的股份数量;拟转让价格或价格确定方法;拟受让方的身份或确定受让方的方式;及其他条款和条件。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30日内,非转让方未发出书面同意或未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者部分拟转让股份的,则视为非转让方放弃该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任何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股份转让均属无效。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转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第八条项规定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该项转让通知后20日内书面回复转让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否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其他股东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则该股东共同出售的股份≤该股东持股总数×。

转让方应允许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向拟受让方出售其股份,拟受让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共同出售的,转让方不可以向拟受让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条反稀释条款

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东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或发行可转债、认股权证或期权;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东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则发行该等新股单价不得低于一个门槛价格。如果新低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则投资人有权以一元人民币的总对价从发起人股东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以使得该等新股发行后,投资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增资时的股份比例。投资人从发起人股东获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超过一元人民币的,发起人股东应当将超出部分以投资人认可的方式补偿给投资人。

第十一条清偿权

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投资人依照投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运营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

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取得投资人的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资本或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或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涉及公司上市时间、方式、地点、路径等事项;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对外投资或金额超过500万以上的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增加或减少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人数;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外的且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支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

公司对外签署的金额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非经营性合同;

清算、兼并或出售或购买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使得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发生控制权变化;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的性质或结构;

增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相似计划下发行的股份,但是源于原始股东存量股份的除外;

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公司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担任何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债务,或在公司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上创设任何权利负担;

以公司资产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雇员或关联方提供贷款或者担保;

改变或取消任何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优先权或特权。

第十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应再成立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应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东委任,2名董事由投资人委任。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及1名监事由投资人委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出纳由投资人委任。原始股东和投资人承诺在行使股东选举权利时保证对方各自提名的候选人当选董事。董事离职,提名方有权提名另一候选人并经选举成为公司董事。

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其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的召开应有所有董事,并且其中应包括投资人提名的董事参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准时参加董事会的,公司应再次通知,并将会议时间相应顺延5天召开。

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应由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过,并且其中必须包括投资人董事的同意

制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方案;

制定设立新的子公司、代表处、分公司的方案;

任命、撤职和替换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公司审计、财务制度和程序、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审计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奖金、车辆和房屋的购买和规定;

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40万元人民币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和福利计划,且年涨幅超过25%;

股东大会权限下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及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任何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各方权利或义务的任何弃权、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迟延或未能尽力行使其在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享有的针对协议相对方的权利和救济;

购买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证券的行为;

各方一致认为需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承诺

第十四条公司及原始股东向投资人承诺如下:

在工商登记日前,除已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外,公司不得新发行任何股份,包括发行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期权、权证、各种.种类的可转换债;公司各原始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记日前,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确保公司以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按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营运其主营业务,其性质、范围或方式均不得中断或改变,且应延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采用的健全商业原则;

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东均不得从事、允许或促成任何会构成或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作为或不作为,且应就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将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形及时通知投资人;

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润向各原始股东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在工商登记日前,以本协议所载列的保密规定为前提,投资人的代表应可在发出合理通知后,于正常营业时间查阅公司的账册和记录;

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备齐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章陈述及保证

第十五条各方共同的陈述及保证

各方均依据其管辖法律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交易文件构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各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并遵守交易文件的条款和条件,并不违反该方需遵守或该方受到约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决、判决或法令,且也不导致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件或承诺项下的条款。

第七章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凭证、收据、统计报表和报告、财务账册应以中文书写。

第十七条审计

公司的财务审计应由一家国内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来完成。审计报告应递交股东大会、董事会。

如果任一股东合理认为有必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专业人员来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审查时,则其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和审查,公司应给予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股东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

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四十五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季度的财务报表。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经由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具有国内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此外,公司还应准备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财务报表及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书。

第十九条知情权

公司股东各方有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查阅会计账簿、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公司应当进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终止

第二十条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关条件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各方公章;

泰颐资本已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人本次投资议案;

就本次交易,投资人已经取得了内部投资委员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至签署日,未发现公司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第二十一条终止

如果在投资人缴款前任何时候发现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实、事宜或事件,投资人有权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而且该违反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有关方对违约作出补救后60日内未得到补救;

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

发生对公司业务、状况、前景、财产或经营成果的重大不利影响。

在下列情况下,权利方可单方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本协议所约定之本次交易将随之被放弃:

经由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之前,公司未能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出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对于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严重违反本协议及/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诉讼、费用和支付,该方应向其他各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

原始股东对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本协议需承担回购义务、补偿责任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投资人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几方单独或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管理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提出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签署以及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保护并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要求,都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60日内未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应在一方通知争议其他方后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保密责任

各方确认,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由于本协议而交换或获得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以及各方成为公司股东后所知悉的公司业务、财务、技术、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专有资料。各方应当,并应确保其各自的代表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资料提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资料。

下列情况不视为一方违反保密义务:

该资料是公开资料或者通过公开渠道取得;

应监管部门要求或者为争议解决而向仲裁机构提供。

第二十七条放弃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条转让

各方已经知悉并同意,投资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有权利通过其控制的专项基金向公司缴纳投资款。若投资人行使这一权利,在缴款前,应将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东。

投资人若通过其专项基金实施对公司的投资,则本协议下赋予投资人的特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投资的专项基金继承享有。该项权利继承无需相关方另行签署协议,公司及原始股东对此予以确认。

为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所需,公司、原始股东、投资人及专项基金可另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但并不因此代替本协议的效力,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投资人或专项基金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让方承继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第二十九条修改

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只有经各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可分性

若本协议中或多项条款,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在任何一方面被视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响或受损害。各方应通过诚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条款取代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而该等有效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应尽可能与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每一份签署的文本均应被视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交由公司存档,以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只用。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签署《股东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另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不时通知该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确定:

专人递送的通知,专人递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用信函发出的通知,则在信函寄出日后的第10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用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特快专递寄出日第4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用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有关文件的传送确认单上所显示的传送日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有效送达。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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