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施工合同(实用8篇) 亮化工程合同文本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动了城市照明工程的发展。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亮化施工合同,多篇可选,欢迎阅读、借鉴并下载。

亮化施工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道路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工期日期为 天。

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 1、工程名称: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同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2、指派 为甲方本工程的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等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3、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布臵图和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负责到行政主管机关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在本工程中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项目经理应当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地上地下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5、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提供图纸等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经甲方同意,工期方可以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若甲方要求全部或者部分工程达到优良标准时,双方可另行协商具体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 %预付款,该笔预付款同时作为本合同履行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

3、工程结算后并且乙方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计人民币 元。

4、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天内不到,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关于材料和设备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和设备。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无偿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日,甲方支付乙方 元,并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则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全部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日,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乙方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除法定免责的情形外,若因乙方自己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之外,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保修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亮化施工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范围内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1、小区大门的施工(含大门处的硬化铺装工程),不含道路排水;

2、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的购买、种植、18个月成活期中的养护及补种;

3、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种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剂等的购置及旋耙、搅拌、病虫害的防治等施工;

4、绿地整理、地形塑造、新土补充、余土外运;

5、景观灯、路灯及其电缆埋设不在合同范围之内,但景观灯、路灯砼基础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6、喷泉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程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7、景观小品、园路(含步石)、制作及铺装;

8、灯塔和风车不在合同范围之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单价、包工期,合同价加施工签证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及顺延工期规定

一、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算起,80天完工。

二、对以下两条造成工期的延误,乙方必须在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书面报告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内容增加);

2、因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

三、非第2条原因或发生第2条原因但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顺延手续,且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天。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办法

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

总合同价款: 元,大写:

1、其中土建及安装部分 元,大写:

2、其中绿化部分合同价 元,大写: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 )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土建及安装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40%;

b.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合同价 元)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绿化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绿化部分合同价的35%;

b.绿化部分全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绿化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绿化成活养护期为18个月,从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100%时,支付剩余结算价款。

d.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内若绿化成活率达不到100%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当成活率≥95%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死亡植物乙方必须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当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②当成活率<95%时,剩余结算价款在乙方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备注:

1、合同价为暂定价,只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2、因绿化部分有18个月的养护期,为保证乙方的利益,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采取分段验收、分段结算的方式,即土建及安装部分完工后即开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即可按付款条件支付结算价款。绿化部分在绿化工程完成18个月的养护期满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按照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二、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检验,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未经甲方代表验收,乙方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施工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乙方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五、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六、绿化部分工程竣工后,经甲方认定签字后进入管理养护期,18个月管理养护期满,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五日内组织验收。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提供技术指导(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配合乙方放线),做好督查和验收工作。

2、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景观绿化效果,甲方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种植密度有予以增加、减少的权利,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有予以调整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不能胜任该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要求,乙方保证3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天,甲方按500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拒不执行甲方更换要求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对此工程有分期开工的权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5、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顺延等关键性指标,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否则无效。

6、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派驻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须的签证;甲方代表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转包、分包。

2、必须按图纸、技术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完工,进场的所有植物达到工程设计要求规格,无病虫害生长健壮,不得随意更改材料、树种及其它苗木,清单的苗木规格与实际图纸不符时,以甲方具体要求和清单为准。

3、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经甲方检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4、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5、铺装(饰面)材料、景观工程所用材料(如喷头、配电箱等),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材料乙方不得用于该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材料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

6、以下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使用前必须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1)电(缆)线:要求使用河南金水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 “金水”牌;

(2)PPR管材采用青岛澳柯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澳柯玛”牌、UPVC管材要求使用武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亿丰”牌。

(3)断路器、接触器、时控开关、继电器等使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泰”牌。

(4)潜水泵要求使用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中航泵业(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或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5)阀门要求使用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塑”牌。

7、乙方对所供的苗木进行包栽包活,养护期内养护内容包括浇水、封土、抹芽、修剪、施肥、松土耕作、防除杂草及病虫害、灌溉等,养护期内乙方每周养护不少于2次,养护期内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8、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上月施工完成情况。

9、在交工前乙方必须负责成品保护,并清理场地卫生。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1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担。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其中绿化部分成活率要求100%;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甲方规定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或补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对本工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必须经甲方 、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14、乙方保证投标时的项目部所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部组成人员以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乙方保证派至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联系方式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乙方保证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 每周有效工作日不得少于5日,在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随叫随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转包、分包工程,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二、至甲方通知乙方开工起,乙方超过5天不能开工建设,双方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苗木如果死亡,必须限期进行补栽(以每次检查、验收通知10天内为准),补栽苗木的结算,按照新栽苗木延期进行,如不补栽,将扣除该苗木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五、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它材料未经甲方验收而擅自使用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六、若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包括规格、厚度、品种、质量、胸径等),一经发现,所有材料全部退场,已施工完毕的全部返工,甲方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乙方在养护期内,必须派专人坚守工地(到指定地点签到),负责补栽、管护、浇水、修剪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八、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替换材料,一经甲方发现,扣除乙方壹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材料未使用时,所有材料全部退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材料使用时,乙方必须全部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顺延。

九、乙方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经理,扣除乙方壹拾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更换其他项目部人员,扣除乙方壹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上述情况如二次发生,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竣工结算方式

一、景观绿化工程(含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

二、依据竣工图纸,采取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按照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确定工程总价(规费据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已含在各相关综合单价中)。

三、结算时的单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报单价执行,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单价(除变更灌木种植密度,相应的灌木综合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种植密度等比调整,变更灌木种植密度,必须有相关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甲方提供的甲供材由乙方负责保管,采保费不计取(二次转运费亦不计取)。

五、因塑造地形发生挖填及运输土方,距离在50米以内(含50米)的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办理签证。

若出现50米以外的挖填及运输土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可办理现场签证。具体办法如下:

(a)如在小区内进行挖填及运输土方,运距实测,按普通土,套相应土建定额子目。

(b)如需土方运出小区外(小区外指红线范围以外),一律按普通土,外运距离为3km,套《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___年版)土建定额子目。

六、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结算办法

1、 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的,按投标文件中类似的清单单价执行。

“类似”解释:仅适用施工过程中,因漏项或变更原因发生的而清单未列有完全相同的材质、规格的清单项目,但施工工艺类似,如铺装(饰面)、苗木的种类或规格调整,可按相近材质、种类、规格的\\\\\\\\\\\\\\\\\\\\\\\\\\\\\\\\\\\\\\\\\\\\\\\\\\\\\\\\\\\\\\\\\\\\\\\\\\\\\\\\\\\\\\\\\\\\\\\\\\\\\\\\\\\\\\\\\\\\\\\\\\\\\\\'投标综合单价,仅考虑主材(指替换材料部分)价差执行。

2、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无类似的,按工程预算价乘以下浮比率进行计算。

(1)工程预算价定额执行依据(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类似的)

a)预算价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____年版)

b)工程量按照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

c)措施项目费仅计取技术措施费中的钢筋混凝土模板费及支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其余措施费用(如大型机械进出场等费用)均不计取。

d)材料价格确定依据

①钢筋、水泥材料价按照施工使用期间的《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算术平均值调整。

②其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主材)执行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

③原投标报价没有的铺装材料、饰面材料、植物及甲乙双方需协商确定价格的材料,材料价格通过签证形式办理。

④上述①、②、③项未涉及到的材料按定额价不予调整。

e)“其他费用”(指总承包服务费、优质优价奖励费、检测费)不计。

f)规费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票据计取。

g)税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h)人工费(含零星人工)按43元/工日执行。

i)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如需使用铲车或挖掘机零星施工,经甲方认可后可采用计时方式办理签证, zl50铲车按180元/小时,220挖掘机按280元/小时计入税前造价,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2)下浮比率的确定如下:

下浮比率(ф1)=(3187480.29元-3051673.59元)/3187480.29元×100%=4.3%。

(3)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最终结算价:

最终结算价=工程预算价×95.7%

第十一条:其他

一、甲方交付的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免费赠送甲方叁万元人民币的园林景观小品,乙方免费赠送的园林景观小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价格的确定以双方咨询的认可价为准。

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之处,以合同为准。

四、若植物处于无生机状态或明显低于清单要求标准影响周围景观的即认定为植物死亡。

五、水、电源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甲方采购的景观小品,乙方应免费协助指导安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亮化施工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将本公司东厂区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范围:

甲方东厂区绿地、横纹花坛、水泥六角亭、花架、路沿石、办公楼前补绿化。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价。

三、工程说明:

工程所含植物、景观的名称、单位、数量和规格详见《______生物制药公司景观设计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

四、补充说明:

1、《预算表》第18项“凉亭”为水泥六角亭。地面理石碎拼(水泥地基水泥铺装);座面为8厘米花岗岩,花岗岩石柱;水泥柱光面刷漆。

2、《预算表》第16项“花架”为水泥花架。砖混基础,理石碎拼;两侧栽紫藤;双面花岗岩座位,石面8厘米厚,花岗岩坐墩。

3.《预算表》第20项“路牙”用5厘米厚、25厘米高花岗岩,地基夯实水泥座底。

4、园路用水泥彩砖三七灰土基础打实铺装。

5、水泥用沙栾或油井,钢材为国标。

五、工程价款:

合同总额为固定价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

六、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工程质量标准:

执行相关的土建及园林行业技术规范,乔木成活率100%,工程质量合格。

八、工程决算:

工程结束后,甲乙双方按效果图及《预算表》项目共同验收。

九、付款办法:

付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解决。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三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30%,即9万元;工程完成50%时再付30%,即9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30%,即9万元;其余10%(3万元)作为质保金,第二年补植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

十、双方责任:甲方负责指定工程范围,确保水电路三通,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清理好现场,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确保按期付款;乙方负责工程设计、施工,负责下年补植结束前一个养护周期内的养护管理。

十一、违约责任:甲方如果不按期付款,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未付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工期顺延。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除甲方暂停给付乙方所余工程款项外,并由乙方在限定的期限内整修到位,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战争、洪水等),造成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不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迁安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亮化施工合同 第4篇

工程名称:__河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点:__河市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河污水处理厂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回填种植土、树木栽植、景观制作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支付形象进度款,整个工程分三次支付完毕。

3、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五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年_8月_20_日。

3、竣工日期____年__9月15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亮化施工合同 第5篇

发包方:

承包方:

承包下述亮化工程,为明确责任,加强配合,保证施工任务顺利完成,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详见施工图

三、 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

四、 工程安装价:LED数码管15元/条,LED点光源15元/个

五、 合同工期:

本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0天完成。若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台风、大雨导致停工则工期顺延。

六、 价款支付和结算:

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1000元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工程亮灯验收后三天内按实际工程量再付工程款给乙方,保留5%的保质金,三个月内付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范围:

1、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电源及材料存放并承担费用,按时支付工程价款,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广告位用电电线,每栋楼主电线配电箱提供到位,所有辅材提供。

2、乙方:负责做好材料保管,按有关规范、施工图及说明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办理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八、其它事项:

1、乙方应负责合同范围之内的安全防火、防盗、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乙方必须提供进场人员所购买的保险单证明给甲方查验,发生工伤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如有事故发生,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2、如一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装修范围及条件,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4、乙方提交具体施工实施方案并作此合同附页,乙方须严格按方案之指定材质购料,施工。

5、乙方自行设置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全面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安全负责。

6、甲方委派专人对本工程整个过程负责,主要包括对整个过程质量监控及有关事宜协调。

7、为保证甲方利益自本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乙方对整工程均作5%保质金,但是因不可抗拒之原因

8、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无效,可提交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定签名后生效。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实际变通须双方协商并作附页,同具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工程价款结算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亮化施工合同 第6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道路(硬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工期日期为天。

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同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2、指派为甲方本工程的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等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3、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布臵图和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负责到行政主管机关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在本工程中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项目经理应当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地上地下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提供图纸等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经甲方同意,工期方可以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若甲方要求全部或者部分工程达到优良标准时,双方可另行协商具体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该笔预付款同时作为本合同履行的定金,计人民币元。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元。

3、工程结算后并且乙方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计人民币元。

4、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天内不到,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关于材料和设备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具体见本合同附件)。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无偿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重新施工等)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日,甲方支付乙方元,并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则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全部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日,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乙方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除法定免责的情形外,若因乙方自己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之外,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保修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亮化施工合同 第7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下述亮化工程,为明确责任,加强配合,保证施工任务顺利完成,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详见施工图

三、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

四、工程安装价:LED数码管15元/条,LED点光源15元/个

五、合同工期:

本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0天完成。若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台风、大雨导致停工则工期顺延。

六、价款支付和结算:

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1000元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工程亮灯验收后三天内按实际工程量再付工程款给乙方,保留5%的保质金,三个月内付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范围:

1、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电源及材料存放并承担费用,按时支付工程价款,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广告位用电电线,每栋楼主电线配电箱提供到位,所有辅材提供。

2、乙方:负责做好材料保管,按有关规范、施工图及说明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办理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八、其它事项:

1、乙方应负责合同范围之内的安全防火、防盗、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乙方必须提供进场人员所购买的保险单证明给甲方查验,发生工伤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如有事故发生,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2、如一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装修范围及条件,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4、乙方提交具体施工实施方案并作此合同附页,乙方须严格按方案之指定材质购料,施工。

5、乙方自行设置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全面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安全负责。

6、甲方委派专人对本工程整个过程负责,主要包括对整个过程质量监控及有关事宜协调。

7、为保证甲方利益自本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乙方对整工程均作5%保质金,但是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如战争、地震、及他人蓄意破坏、甲方使用不当,盗窃引致相关损失不在乙方免费维修保养之列)

8、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无效,可提交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定签名后生效。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实际变通须双方协商并作附页,同具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工程价款结算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亮化施工合同 第8篇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软景:种植土、绿化和种植。

硬景:园建施工、景观铺装工程

本工程承包范围与周边标段或市政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有争议时,以发包指令为准。

三、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 合同工期

合同完工时期为 月 月 日

五、 合同价款与调整

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 万元整,其中绿化种植工程一次性定价为 整,其它工程暂估造价 整。合同结算及价款调整按如下条款执行:

1、绿化种植工程中绿化种植苗木数量发生变化时,综合单价按附件1,该项合价根据数量按实调整:

2、绿化种植工程中苗木规格、品种调整时,承包人组价报发包人审核同意;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发包人可自行选择苗木并签定确认购买价格

。调整苗木的综合单价按购买价格乘以费用系数,其中胸径不小于15CM的乔木系数为1.3,其它苗木系数为1.25。承包人对移植前苗木质量进行检查,合格苗木由承包人负责购买并承担保修责任。

3、绿化种植黄土综合单价为10%有机肥),种植耕植土综合单价16.55元/立方米。土方造价=不计入总价下浮。

4、园建工程结算按《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及《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额定,三类取费总价下浮8.6%。

5、安装工程结算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规定,四类取费工程总价下浮5.6%。

6、花盆、雕塑、桌椅等简单安装的成品部件,承包人提交部件数量及报价清单、样板或照片,发包人进行核价。作为独立费计税不计费,不计入总价下浮。

7、塑石、堆石、钢构件、木构件由承包人组价,发包人核定后确定综合单价,不计入总价下浮。

8、铁艺制品、车道入口顶棚、成品木制品、塑石工程等发包人如指定分包,承包人收取2%总包管理配合费。

9、本合同中所有的综合单价不另计税。

六、 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

名称: 总监:

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发包人工作:

a、开工前提供水、电线路至施工场地内,提供施工图叁套;

b、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c、负责本工程与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协调;

d、负责工程验收及签证;

e、配合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4、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a、 开工前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

b、开工前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质监登记手续,及时办理安监登记手续。

c、 承担工程安全保卫,做好夜间施工照明工作。

d、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工程师及发包人指派的监理人员的管理,主动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e、 本工程完工后至小区通过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完工至通过综合验收如间隔超过90天,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f、 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与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如发

生损坏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g、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七、 材料约定

本工程所用材料原则上均由承包人购买,并就材料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各项技术指标,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同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事前封样的进场材料,必须与样板一致。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使用前必须先向业主和监理报验。

2、钢材、水泥、砼、管道按台州市造价信息施工月平均价;

3、铺贴材料、设备等主材,在开工后十天内由承包人提交材料及报价清单、样板、照片,发包人进行品牌、价格核定。承包人提交的清单中应明确材料规格、数量,材料损耗按定额,所有铺贴材料均按100元/平方米取费并计入合同总价下浮,补差部分不计入总价下浮。

4、本工程所采用的大型乔木进场前需由发包人代表认可。

5、部分铺贴材料和窨井井盖采用甲供形式,材料损耗按定额,所有铺贴材料按100元/平方米取费并计入合同总价下浮。

八、 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政府各项专业验收。

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验收规范规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在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所组织的各类中间验收、任何时间安排的随机抽查,承包人应给予配合,这些验收和抽查的实施并不减轻或变更承包人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应负的全部责任。

3、相关检验、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九、 合同价款支付

1、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办法;

a、管网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

b、下列形象部位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硬景完成、大型乔木种植完成;

c、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及当地验收标准、对口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d、余款支付:综合验收通过、结算审计完成、发包人接受全套资料,付款至合同结算额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退还;

3、上述付款条件达到后的次月10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时按规定扣除水电费用。

十、保修

1、绿化种植工程保修期为1年,园建及安装工作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2、保修期内承包人承担所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内承包人应及时对苗木进行养护,枯死苗木应在7天内更换完成。所更换的苗木的保活期自种之日起计。

3、保修期满1年,退还合同结算额的7%保修金,保修期满2年,退还剩余 3%保修金,保修金在符合支付条件的次月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赔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第三方的赔偿费用。

2、承包人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5000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赔偿合同总价的5%,并承担由于工期延误,发包人商品房交付推迟而引起的相关赔偿费用。

3、园建及绿化种植达不到一次性合格标准,或因施工质量未通过政府对口验收和综合验收的,罚款合同总价的2.5%;

4、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未按约定到位的,每人次罚款5000元,累计超过5次的,罚款总价的2%;

十二、奖励

1、承包人提前工期,发包人奖励5000元/天,工期奖励不超过15天。

2、绿化种植工程一次通过质监、对口验收,经设计、发包人评定较好体现设计意图,奖励5万元。

十三、其它

1、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及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信息,以广告、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等形式予以公开公布。

2、承包人同意在本工程竣工移交后,继续与发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履行本合同。

3、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予以解决,在协商无效情况下,可提请台州市仲裁机构仲裁。

4、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定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亮化施工合同(实用8篇)的内容就到这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若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范文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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