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通用7篇)

招商代理合同 第1篇

委托人:

受托人:

为共同做好甲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甲市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

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甲市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 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 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市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甲市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招商代理合同 第2篇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

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

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 销售、租金收入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售之日后的18个月。

注:项目可预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年__月__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并办理完成预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代理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时,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 代理指标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

第十一条 代理费用结算

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乙方提供正式营业发票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商代理合同 第3篇

甲方: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经销区域 ________ 省 _______ 自治区、市)。为了拓展产品的销售市场,实现合作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 _____________

二、 产品代理: _____________ 元 / 盒

三、 产品全年承销量 ______________ 万盒

四、 代理信誉及市场风险保证金。

为加强市场管理,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_________ 元作为信誉及市场保证金,签约时交付甲方。

五、 首批进货 _______ 盒 ______ 万元

1、 本合同签订之日 7 日内将首批货款付到甲方账户。

2、 供货方式:

首批发货,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 3 日内发货。

以后进货,代理商提前 10 天电话申请,经甲方认定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账号,同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甲方,甲方在收到货,款后 5 日内发货。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出外。

3、 交货地点及运费:

合同交货地: ___________ 省 ___________ 市

达到合同交货地直接一次性的长途铁路运费由甲方负责,到达交货地区后一切运费由乙方承担。

验货地点:收货人当地车站,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由铁路及公路承运部门提供合法合理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破损证明。

六、 相关管理办法

七、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全

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处罚权,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对甲方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可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前手续的义务。

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情况有保密义务。

3、 其它必须遵守条款

乙方因其产品造成的人为破损,需要换货,甲方视情况给予适当处理。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的协商解决,若未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合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间:自 ______ 年 ___ 月 __ 日至 ______ 年 ___ 月 __ 日止

甲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税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招商代理合同 第4篇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共同做好 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销售管理事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务

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_____商品城,并进行独立招商运营活动。全权负责出租、经营权出售。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招商租赁的_____商品城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招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 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三楼 平方米,负一层 平方米。

招商方式为:出租、经营权出售。可采用的出租期限设定为:一至五年;经营权出售期限设定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须完成的招商任务为有效面积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积见附件《招商布局平面图》。

第三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两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叁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就该项目再委托其他代理商。

第四条 委托招商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 元/㎡,销售均价为 元/㎡。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五条 费用、佣金及支付

费用 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由甲方负责。

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万元作为后期招商筹备费用。该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予干涉;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重新装修招商部。乙方负责提供装修方案并负责施工,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须在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后三日内向乙方拨付相关费用。

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向商户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为招商佣金,40%返给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为招商佣金;50%返给甲方;

出售经营权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户收取购买经营权的款项。乙方按销售金额的5%收取佣金。

乙方须按约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款项及时转交甲方;甲方也须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乙方佣金。

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的应收款项,由甲方负责收取,但须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价位提升的,超过均价的溢价部份双方按五五分成。

乙方已从出租方式中获取前二年佣金的,则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销售佣金及溢价分帐。

商家直接购买经营权的,视为先租二年,后购买剩余年限的经营权。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条第2项之及的约定进行结算。

佣金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的结算日,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须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将应付款支付给对方;若拖延支付的,则每日向对方支付所欠金额的5%0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甲方负责委托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委托期内的商业管理工作;

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代理的委托书;

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乙方责任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商业活动政策;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商业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制定推广计划书;

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招商计划,安排时间表;

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策划;

派送宣传资料;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活动;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作出任何承诺;

委托期满后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或者乙方未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招商的面积,按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第五条第项进行结算。

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以下责任:

按未完成的招商量占委托招商任务量的百分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之、

项的后期招商筹备费用及重新装修费用;

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后一个月份的佣金。

双方违反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招商代理合同 第5篇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商业部分招商代理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如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招商代理的“本项目”位于,其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委托时间

乙方的代理期为:本合同生效后起至项目招商与销售完毕后止。 第三条承诺与确认

1、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2、甲方确认并承诺,签订本合同前,已对乙方的专业资质、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将充分尊重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提供的智力成果,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提交的智力成果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或目的,或供他方使用或借鉴。

3、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且已取得对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

4、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5、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服务费。

2、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3、及时通报招商进度,如项目的租赁条件有任何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招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有权自行招商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本项目商业招商。

5、甲方应提供招商所需的招商场地及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招商处装修、招商处办公家具、电话、饮水机、空调及照明,招商热线电话费、办公设备耗材、售楼处水电费、日常办公费用、垃圾清运费、招商人员工装、保安保洁费等。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组成项目组,根据招商进度,确定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招商经理。

2、乙方应制作《招商服务工作服务大纲》,确定潜在商家目标客户、推广策略,制定招商进程计划。

3、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商家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乙方应按甲方的书面通知参与甲方与招商有关的例会。 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乙方应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委托事项,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相应用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员工为履行本合同造成自身以及任意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损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服务费。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1、在本项目对外招商租赁面积完成20%之前,乙方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20%-60%之间,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60%后,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倍计算服务费。

2、甲方与商家签署《租赁意向书》后并收到商家定金后,甲方按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50%招商服务费用。甲方与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后并收到商家首期租金后,甲方支付余下5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如甲方与商家不签署《租赁意向书》而直接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则甲方按上述条款支付10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

3、如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之后悔约,则按以下处理:

如因商家自身原因退房,则所没收的商家定金或实际计收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应全额退还给甲方。该房源收回重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的,乙方不再退还。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则乙方不收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造成甲方向商家赔偿的定金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表,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发票后10日内,以支票或转帐方式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若甲方招用与乙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尚未超过六个月的员工,则应向乙方承担贰拾万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2、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30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视为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合同到期前10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全部服务费后10日内从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届时协商解决遗留问题。

5、双方明确,损失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期可得利益和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6、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鉴于本项目的报批手续还未完善,若根据设计、规划等要求需要重新调整项目数据,则乙方无条件的按调整后的数据进行招商,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标识使用:甲方同意在与本项目招商工作有关的主要刊物,宣传物品及广告等印有乙方公司的名字,并注明乙方为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单位。甲乙双方在引用对方之名字标志或对方之关系时,均需保证与本合同的内容相符合。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而有关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招商代理合同 第6篇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 项目进行招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一、委托事宜: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项目的招商代理:

1、项目名称:_________ 。

2、项目地址:_________ 。

3、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二、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条件:甲方以附件形式提供给乙方。

相关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相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数据、租赁/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给甲方;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代理的正式委托书;

5、提供《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

招商政策:

1、费用:

租金:_________

物业费:_________

水费:_________

电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2、装修期、免租期、递增等甲方以附件形式提供给乙方

3、其他:_________

三、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代理条件: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文件和资料:

代理权限:

1、委托期内项目招商权仅本乙方独家代理;如甲方参与招商,凡乙方客户由于任何原因直接与甲方达成合同,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甲方必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推延签约日期而导致乙方客户流失,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就该客户应得佣金并计入乙方业绩;

4、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后,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

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2、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为________;

3、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4、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五、代理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佣金:甲方需按协商要求支付乙方佣金,佣金计酬办法,以合同约定资金为计算依据,其中____%做为佣

0-20_㎡:____元

20_-5000㎡:____元

5000-10000㎡:____元

10000-20_0㎡:____元

20_0-50000㎡:____元

50000㎡以上:____元

2、奖金:按照甲乙双方协定,如乙方引进知名品牌、大企业,甲方应给与乙方一定奖金,引进的次月___日前支付,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

3、溢价分成:乙方实际租赁/销售额超出约定基价部分,乙方按成交额的____%提取;

4、广告费用: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由甲方自主支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其他费用:考察费、物料费等。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提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甲方都应书面确认签字。

七、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甲方应保证项目建筑可租赁、出售,因相关手续问题而导致的影响由甲方全权负责,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负责办理各项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手续;

3、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

4、甲方所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5、对于甲方洽谈中之客户名称及相应条款应及时向乙方汇报,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6、若乙方已洽谈上报之商户因某种原因直接与甲方进行商务接洽,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继续跟进。若甲方违反此项规定且该商户成交入驻,则甲方须按应付佣金的全额向乙方支付该佣金;

7、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签约期间,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说明其原因的情况下就同一铺位与另一商户签约,则甲方须支付该铺位应付佣金的_____%给乙方作为补偿;

8、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乙方有权要求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____________元;

9、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做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10、本合同约定外的事项,如有需要,乙方要求甲方确定相关标准并签字确认,甲方拒绝的,乙方自行处理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乙方:

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制定计划书;

5、按照甲乙双方谈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相应工作;

6、乙方在销售/租赁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 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和过度承诺;

7、乙方应按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8、本案项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_____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9、当因招商需要,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与客户签订合同;

10、如甲方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有权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纳,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11、乙方招商期限以及进度因特殊原因影响,甲方应适当顺延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委托期限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2、因客户原因,对合同违约,乙方不负责任;

3、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4、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_____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5、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如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否则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6、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7、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8、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____ 个工作日, 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按____ 元/日的标准计算并收取违约金,同时追索甲方所欠费用。

九、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

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作出相应补偿;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项目可招商面积全部招商完毕的情况下,本招商服务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合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改变本合同,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4、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5、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别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负保密责任, 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 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荐下义务的除外;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代理合同 第7篇

委托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__”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__”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 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服务内容: 独家租赁代理服务:

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

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驻,完成交易。

五.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 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 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 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六.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商业招商服务:双方合作一经确定,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5000元共计支付乙方6个月止 。

甲方就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招商服务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按乙方实际签约商户个月的租金计算。

商业招商服务费的支付:

②甲乙双方于每月30日进行月度结算,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招商代理佣金结算表》后五日内对乙方所申请的商业招商服务费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书面告知给乙方。在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五日内将商业招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双方各自按国家规定承担各自作为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的各自公司应缴纳的税费。

七.

保密条款 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客户投诉情况; 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八.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任。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 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约时间: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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