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第一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以上所有涉及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二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元整。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张三乙方:李四
代理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资金的使用期限为 月/日。期满时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该笔融资,则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13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1、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
2、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______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甲方将以汇票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②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③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五、保密内容
1、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公司税号:
帐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公司税号:
帐号:
电话:
传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第4篇
甲方: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在白银贸易领域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
2、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在所在的区域内拥有一定的资源和投资咨询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利用自身的优势,承担江西泰达银业贸易有限公司在当地区域内开发市场的职能。
2、双方以交易手续费分成的方式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具体分成方式按照《附件一》办理。
二、乙方的主体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承认公司的章程及各项业务规则;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的白银等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
5、经营场所须设立在相关产业集中地区、相关产品交易市场或金融机构集中地区。办公场所要求室内使用面积至少在300平方米以上,公共接待大厅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加可逐步扩大。
6、人员配备达到以下要求:
A、1-2名熟悉公司业务的经理;
B、3-4名熟悉相关行业现货贸易业务的专职人员;
C、1-2名熟悉业务的市场交易风险控制人员;
D、2-3名客服人员;
E、不少于20人的专业市场开发团队。
三、代理事项
作为___贸易有限公司的代理单位,甲方授权给乙方代理如下事务:
1、代理甲方进行市场开发,包括:向客户宣传、介绍甲方相关业务、营销活动、优惠内容等;
2、协助甲方办理客户入市交易等相关手续,并协助甲方管理;
3、办理其他甲方授权的业务。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介绍资料,为乙方按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甲方有权对乙方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与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指导意见。
2、甲方鼓励客户对甲、乙双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供通畅的投诉与举报通道;
3、对于客户反映的乙方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4、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损害乙方的利益;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手续费结算等服务;
6、甲方有权对乙方办公场所的布置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规范;
7、甲方负责对乙方市场开发人员进行业务及职业道德培训;
8、甲方负责通过有关渠道对乙方进行宣传,扩大乙方的影响,并为乙方市场开发工作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
9、甲方须按本协议的要求定期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分成;
10、若乙方发生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11、若因不可抗力的发生以及市场竞争等原因,甲方有权调整客户交易费用标准,并对乙方居间服务额度做出相应调整。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定期获取甲方支付手续费分成;
2、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区域开设公司或者分公司进行业务开发及宣传;
3、为甲方客户提供居间服务时,应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4、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或其他客户利益,有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
5、与客户之间的服务关系要清晰、合法,如产生纠纷,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甲方,对于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不得以不正当条件吸引客户,如代客理财、代客交易、提供明确的交易价位提示等;
7、不得吸纳已经在甲方开户的客户;
8、严禁从事非法集资等活动;
9、乙方在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时必须充分揭示贵金属交易的风险,所有宣传中必须在明显位置列明“交易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风险提示;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江西泰达银业贸易有限公司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若乙方违反规定,乙方应按照规定交纳罚金,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的收益中扣除相应额度;
六、服务费分配条款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费采用每周一返的方式进行结算,每周周二前甲方完成乙方上周服务费的核算工作,每周周四前甲方完成乙方上周服务费的支付,甲方代为扣缴乙方营业税;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服务费支付时间顺延。具体返佣细节和返佣标准见《附件一》。
七、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发生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作关系条款
1、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期满若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本协议自动顺延。
2、乙方服务区域为______省__市。
3、协议解除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的规定或本协议内容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出现下列事由,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销乙方的“代理”资格,并视后果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A、从事代理交易业务,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承诺共担风险;
B、从事非法集资等活动等一切与市场开发工作无关的活动;
C、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甲方规定的市场开发业绩的;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经核实后有权扣减服务费或终止为乙方提供服务费的资格。
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任何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活动。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所有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第5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时间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密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当事人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第6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第1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以上所有涉及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2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元整。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张三乙方:李四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
年月日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第7篇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托,负责就收购成都_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托事项。甲方与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合同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个工作日。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托事项进行转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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