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委托施工合同(实用6篇) 工程委托施工协议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第1篇

委托方:

承接方 :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施工、安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建筑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安装内容及施工安装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基础,增加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量同意签字后依据本报价单价结算,变更项目另行计费,签字生效。 工程期间: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 任务: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指派为甲方工程项目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协议有关要求配合乙方组织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协议项目。

2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基础设施。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管理处和报批的一切费用。 消防申报及检查影响施工进度,时间以签证单时间顺延。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用的自购材料。 三、乙方工作 指派,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打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严格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的施工记录及有关资料。 工程竣工末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四、关于工程付款及结算的约定 平面方案设计确定后,甲方需交定金1000元,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如因甲方需索取图纸,应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二十五元收取设计费。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的25%,

工程施工过程中,附玻及房屋基础完工,甲方再付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额的25%,主体完成后,甲方给乙方第三期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25%,楼房装修完成后甲方给乙方第四期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20%,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或业务部开出的票据为准,

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即付清全部结算款余额;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场地手续。

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不能按期供水.电及其它基本设施的; 不能保证每天有1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的;

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的; 不能按期付款的;

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造成材料.人工浪费的;

因甲方原因终止协议.而总造价,工程量未过半,乙方拥有另外收取工程总造价5%的设计费的权利; 逾期验收的;

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的;

消防申报及检查如影响施工进度,时间以签证单顺延; 因乙方影响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对竣工验收后在一年保修以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由乙方施工中违反规程操作造成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自负;

由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补或赔偿;

由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关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乙方提交变更所需采用的材料等费用清单,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后作出答复或协商调整;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壹天;甲方若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承认; 由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八、奖励和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和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造成直接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500元;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2 %支付滞纳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因单方面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合同经双方协商,及达成一致共识的其他具体任务、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盖章首期工程款到乙方指定户头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消委、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工程地点: 办公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委托方:

受委托方:上海____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本厂1#—4#锅炉硝石灰管道更换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1#—4#锅炉硝石灰管道改造

工程地址:____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主厂房0米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期:

月日—— 年月日 。 四: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工程合同价款

材料费: 人工费:元整

税费:%

总计:元整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拾壹万壹仟贰佰零柒元六角五分整。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2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1__份。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第2篇

发包方:___

承包方:___

为提高泵站品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委托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

__。

二、工程内容

土层基础、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

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2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___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

乙方代表___

合同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____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第3篇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提高泵站品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_____委托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土层基础、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

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________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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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第4篇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第5篇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方现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安装工程项目,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内容:(见工程预算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形式(辅材详看附件)

5、工程总价:大写(人民币),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6、工期:自年至年日竣工。工期共(开工期最终以材料进场日的第二天起计算为准。)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

(1)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因材料、

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2)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场或工地现场的材料、设备须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乙方(签章):地址: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日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第6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教授新村箱变工程

工程地点:科技学院教授新村

工程内容:教授新村二期20#、21#、22#、23#、24#、25#楼室外电力高低压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分接箱之间的电缆的采购及敷设及连接,电缆井的砌筑;低压分接箱至楼内表箱之间的低压电缆采购及连接;1250KVA箱变两个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采购有乙方购买。

承包形式:总承包,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工程总价

合同总价为(RMB):100万元整含税(大写壹佰万元整),以最终决算价格结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双方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电局答复意见书出来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40%40,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2、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50%(人民币)50,0000元整3、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30天内付款10%10,0000元整

4、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2、合同范围内的主器材设备及管路.电线.相关配件,双方采用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结算时不因物价调整或管.线的增减双方均不办理加减账,惟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项目得依原价或市场价办理加减账;

3、本合同含代业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所有工程手续。

第五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提供的图纸上审核确定并签字。

2、保证配合乙方及寿光供电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供应乙方及供电公司在工地施工时所需的临时场地及用水用电;

4、向乙方提供用电申请手续必要的相关文件及协助;

5、向乙方提供配电房土建。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向供电局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

2、变电站高低压系统依设计图纸施工及送电;

3、协助甲方向供电公司申请10KV外线施工的手续;

4、自柜体到厂日起履行保固条款;

5、开具本合同价上的工程发票。

第七条技术规范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为施工需求方案及报价单所列品牌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工程日期

1、本合同项签订后75天经甲方与供电公司验收通电,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则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收取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甲方的违约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则通电时间顺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解约

甲方认为合同有中止必要时,甲方需征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经甲方认可后依报价单所订定之金额全数付给乙方;

第十条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经甲方订为无法完成任务,经函告七日内仍无法履约,甲方得通知解约并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之损失。

自柜体到厂日起一年内如发生设备安装、产品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害由乙方负责修复;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若由于产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乙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

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应负全部经济损失之责任不得异议,并放弃一切先诉抗辩权。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由签约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关于工程委托施工合同(实用6篇)的内容就到这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若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范文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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