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销售(热门8篇) 销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委托代销是我国零售市场的主要销售方式,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合同管理销售,多篇可选,欢迎阅读、借鉴并下载。

合同管理销售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凡属于不能即时结清的\\\\\\\\\\\\\\\\\\\\\\\\\\\\\\\\\\\\\\\\\\\\\\\\\\\\\\\\\\\\\\\\\\\\\\\\\\\\\\\\\\\\\\\\\\\\\\\\\\\\\\\\\\\\\\\\\\\\\\\\\\\\\\\\\\\\\\\\\\\\\\\\\\\\\\\\\\\\\\\\\\\\\\\\\\\\\\\\\\\\\\\\\\\\\\\\\\\\\\\\\\\\\\\\\\\\\\\\\\\\\\\\\\\\\\\\\\\\\\\\\\\\\\\\\\\\\\\'对外销售活动,都要依法签订销售合同。

三、签订销售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及政策。

2 、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 、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耐火材料销售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

一、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方可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销售合同,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二、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调离本职岗位,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交回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均由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负责。

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义,部室不得独立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四、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有专人保管。

五、 本公司对销售合同实行评审制度(一般常规性合同除外),由营销部组织,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1 、一般常规性合同:合同金额在50 万元以下及交货期在2 个生产周期(粘土砖50 天、硅砖90 天)以上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常规性合同:

a. 连续2 年及2 年以上有业务来往,且是相同或相类似品种;

2 、合同金额在50 万元到200 万元之间的,有营销部部长主持评审。

3 、如需预砌组装、技术条件有变化但现有生产工艺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200 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营经理主持评审。

4 、如交货期过紧,技术条件过高现有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理主持评审。

5 、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必须全面履行。

6 、生产部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

A 、 图纸的审核

B 、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发放

C 、生产计划的安排及组织

7 、营销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包装、交付及与顾客沟通。

8 、财务部及时准确办理结算事宜。

9 、各有关部室应加强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力求避免后期被动。

10 、销售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对合同进行修订、解除,由营销部与顾客进行协商,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的修订、解除手续。并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

11 、如合同发生纠纷,由营销部提出意见,经经理同意后,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将全面情况汇报经理。如需仲裁或诉讼,须经经理批准,由营销部清欠办统一对外办理。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一、正常销售合同的签订由营销部全权负责,营销部部长为销售合同签订的负责人。

二、合同的传递

1 、营销部订货室负责及时将合同发放给有关部门或班组。

2 、合同传递的部门

1 )生产部

2 )技术部

3 )财务部

3 、销售部订货室应及时登记《订货台帐》,每月累计一次。

4 、销售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有关部门需查阅合同时,须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

5 、销售合同由营销部订货室每年装订一次,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三章附则

一、本规定遇有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合同管理销售 第2篇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 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 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 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 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 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 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 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至 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第3章 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 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 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 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4.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第12条 变更与解除程序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 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资料保管

第16条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 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 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 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 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 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

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篇二:20xx年销售合同

内蒙古伊利集团冷饮事业部

销售合同

编号:ylly/jl/xs/01 [a∕0]

大区 省区市区

编号

甲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

乙方:

合同签订地: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 鉴于:

甲方销售伊利系列雪糕、冰淇淋、棒冰等冷饮产品(下称“伊利冷饮产品”),乙方认为经营伊利冷饮产品会有良好的收益,自愿经营伊利冷饮产品。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至关重要。乙方确认甲方在冷饮产品的储存、运输方面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不时更新的仓储、运输、管理指南进行所经营的伊利品牌冷饮产品的仓储、运输和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消费市场的开拓和建设对于双方收益至关重要,乙方确认甲方在市场调查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不时更新的市场开拓和建设指南,积极投入人员、物资并加强管理,以实现更好的收益。

乙方确认,因为生产成本、季节等因素的变化,甲方有权自主安排各项产品的生产及供货。因为相关因素的影响,甲方有权自主调整各项产品的价格。本合同项下及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下达订单,均以甲方书面确认视为双方就供货事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甲方未确认的,无需承担供货或违约责任。

基于以上双方达成的共识,甲乙双方就乙方销售甲方经营的伊利冷饮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乙方为甲方合作经销商,自愿经销甲方冷饮产品,认同甲方产品经营理念,乙方应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及品种

1、甲方生产、乙方销售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乙方具体的要货品种、数量在交货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权根据现有库存,合理安排供货数量、品种等,即乙方的要货计划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包括合同顺延期限内)履行的所有订单均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被理解为与本合同无关的新订单或者事实合同关系。

第三条 产品质量和包装

1、产品质量和包装执行甲方产品包装上所标注的标准及甲方的企业标准。

2、乙方应当协助当地有关部门作好产品检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验信息通知甲方。

3、如有质量投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处理。经核实,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或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四条 产品价格

1、因产品价格受生产成本(人工、原材料等)、季节原因等因素影响较大,乙方同意,甲方产品供应价格执行甲方产品价格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产品生产成本或季节原因等因素调整产品供应价格。

2、合理的产品批发价格对乙方市场拓展至关重要,乙方承诺,乙方将以合理的价格积极开拓市场。

第五条 乙方库存管理要求

1、产品码放高度,原则上是冰淇淋类不超过10箱,雪糕类不超过12箱,棒冰类不超过15箱(若产品码放高度超出此要求,必须确保底层包装箱无挤压变形及破损现象)。

2、产品码放时要做到离墙、离地15cm以上,防止产品污染。

3、产品码垛时以同一批次或同一天入库的同一品种集中码放为原则,不同批次或非同一天入库的产品分别码垛,码垛时底层宽度要大于顶层宽度。

4、产品摆放以标有产品名称的箱面面向主通道为宜。

5、杯类产品必须按包装箱体标识正放,严禁产品倒置码放。

6、对库内产品按标识规定做标识,标识牌书写清晰、工整并立于产品垛的显眼位置,标识内容应标明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状态标识。

7、为防止产品受到交叉污染,在储存过程中严禁与清真禁忌物品、化学品及其它物品同时存放;若在租赁冷库内无法单独存放时,必须将伊利产品与其它物品进行严格有效隔离。

8、乙方库存产品管理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在旺季货龄(指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下同)小于6个月的产品库存不低于90%、在淡季货龄小于6个月的产品库存不低于70%。

9、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清除库内制冷设备的霜雪,以及四周墙壁、顶部、地面及货架和包装箱上的积霜,保证制冷效果,保持冷库内的清洁卫生。

10、设置专门的防鼠防虫设施,做好冷库内的防鼠防虫工作。

11、冷库内不合格品、超保质期产品均要与合格产品隔离放置,并做明确标识。

12、冷库温度的控制:冷库温度应保证不高于-22℃,并保留冷库温度监控记录。

第六条 搬运装卸运输环节

1、产品装车前,必须对车辆内外的卫生情况、车厢温度进行检查。

2、装车产品外包装箱必须严密、整齐、无破损、无裸露现象,否则不予装车。

3、杯类产品必须按包装箱体标识正放,重量大的产品,装车时必须立码,以缓解包装箱的压力。

4、搬运过程中不允许掉箱子。

5、冷藏车运输温度规定以-22℃以下为标准温度。

6、要严格控制装卸车时间,不允许出现产品出库后等待装车或装车过程缓慢、车门长时间敞开等现象,防止产品因装车时间长而造成产品软化、变形等质量问题。

7、在装卸产品时,要轻拿轻放,不得出现抛扔、产品掉地等野蛮装卸现象,防止蛋筒类等产品变形、破碎等质量问题。

8、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在长途运输中,对于制冷效果差的车辆应禁止使用。

第七条 货款结算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送货。

2、为保证结算正规、简便、安全,乙方应当设立银行帐户,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3、为保证交易安全,严禁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履约保证金、冰柜押金等;但乙方交款至甲方财务部门,并取得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收据的不在此限),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不定期向乙方提出对账要求,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账时,向乙方发送书面《询证函》,发出日期以《询证函》上载明日期为准,乙方须在《询证函》发出15日内予以核对确认。

4.1乙方需认真核对《询证函》截止日期剩余货款及附属“往来账款明细”,如有异议,应当在《询证函》上书面标注,一旦乙方在《询证函》上任何地方签字或盖章,但未特别标注意见的,均视为乙方对双方往来账款余额及往来账款明细的确认,乙方不得再次提出任何异议。

4.2 乙方同意,甲方《询证函》发出15日后,乙方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双方往来账款余额及往来账款明细的确认,乙方不得再次提出任何异议。

乙方预留通信信息如下: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八条 货物验收

1、甲方送货的,乙方应在货到后立即卸货验收,并在送货单上加盖乙方专用收货章或由指定收货人签字收货,如有异议,应当现场提出。2、乙方自提的,如有异议,应在车辆离开甲方冷库前提出。

3、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合格。

第九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和索赔。

3、应当按双方约定履行本合同。

4、应当为乙方提供市场调研、信息反馈以及定期的交流、沟通等方面的服务,及时了解需求,并给予合理解决。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和索赔。

2、在运输、贮存、销售及卫生等方面应当保证符合清真食品的要求,不得损害清真食品的形象。乙方应保证用于贮存甲方产品的冷库必须单独设立,禁止与非清真食品混用。

3、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应当服从甲方的销售管理和要求。

5、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工作。

6、不得制造销售假冒、仿冒“伊利”产品。

7、应当协助甲方进行打假工作。

8、乙方应科学管理库存产品,确保先进先出,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过期的,乙方应及时销毁,并自行承担过期产品销毁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如因乙方未及时销毁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名誉等),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蓄意哄抬物价或低价倾销,破坏市场秩序。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管理销售 第3篇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 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 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 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 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 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 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 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至 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第3章 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 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 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 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4.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第12条 变更与解除程序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 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 合同资料保管

第16条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 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 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 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 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 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

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篇二:20xx年销售合同

内蒙古伊利集团冷饮事业部

销售合同

编号:ylly/jl/xs/01 [a∕0]

大区 省区市区

编号

甲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

乙方:

合同签订地: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 鉴于:

甲方销售伊利系列雪糕、冰淇淋、棒冰等冷饮产品(下称“伊利冷饮产品”),乙方认为经营伊利冷饮产品会有良好的收益,自愿经营伊利冷饮产品。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对于维护消费者利益至关重要。乙方确认甲方在冷饮产品的储存、运输方面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不时更新的仓储、运输、管理指南进行所经营的伊利品牌冷饮产品的仓储、运输和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消费市场的开拓和建设对于双方收益至关重要,乙方确认甲方在市场调查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不时更新的市场开拓和建设指南,积极投入人员、物资并加强管理,以实现更好的收益。

乙方确认,因为生产成本、季节等因素的变化,甲方有权自主安排各项产品的生产及供货。因为相关因素的影响,甲方有权自主调整各项产品的价格。本合同项下及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下达订单,均以甲方书面确认视为双方就供货事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甲方未确认的,无需承担供货或违约责任。

基于以上双方达成的共识,甲乙双方就乙方销售甲方经营的伊利冷饮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乙方为甲方合作经销商,自愿经销甲方冷饮产品,认同甲方产品经营理念,乙方应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及品种

1、甲方生产、乙方销售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乙方具体的要货品种、数量在交货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权根据现有库存,合理安排供货数量、品种等,即乙方的要货计划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包括合同顺延期限内)履行的所有订单均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被理解为与本合同无关的新订单或者事实合同关系。

第三条 产品质量和包装

1、产品质量和包装执行甲方产品包装上所标注的标准及甲方的企业标准。

2、乙方应当协助当地有关部门作好产品检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验信息通知甲方。

3、如有质量投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处理。经核实,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或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四条 产品价格

1、因产品价格受生产成本(人工、原材料等)、季节原因等因素影响较大,乙方同意,甲方产品供应价格执行甲方产品价格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产品生产成本或季节原因等因素调整产品供应价格。

2、合理的产品批发价格对乙方市场拓展至关重要,乙方承诺,乙方将以合理的价格积极开拓市场。

第五条 乙方库存管理要求

1、产品码放高度,原则上是冰淇淋类不超过10箱,雪糕类不超过12箱,棒冰类不超过15箱(若产品码放高度超出此要求,必须确保底层包装箱无挤压变形及破损现象)。

2、产品码放时要做到离墙、离地15cm以上,防止产品污染。

3、产品码垛时以同一批次或同一天入库的同一品种集中码放为原则,不同批次或非同一天入库的产品分别码垛,码垛时底层宽度要大于顶层宽度。

4、产品摆放以标有产品名称的箱面面向主通道为宜。

5、杯类产品必须按包装箱体标识正放,严禁产品倒置码放。

6、对库内产品按标识规定做标识,标识牌书写清晰、工整并立于产品垛的显眼位置,标识内容应标明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状态标识。

7、为防止产品受到交叉污染,在储存过程中严禁与清真禁忌物品、化学品及其它物品同时存放;若在租赁冷库内无法单独存放时,必须将伊利产品与其它物品进行严格有效隔离。

8、乙方库存产品管理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在旺季货龄(指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下同)小于6个月的产品库存不低于90%、在淡季货龄小于6个月的产品库存不低于70%。

9、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清除库内制冷设备的霜雪,以及四周墙壁、顶部、地面及货架和包装箱上的积霜,保证制冷效果,保持冷库内的清洁卫生。

10、设置专门的防鼠防虫设施,做好冷库内的防鼠防虫工作。

11、冷库内不合格品、超保质期产品均要与合格产品隔离放置,并做明确标识。

12、冷库温度的控制:冷库温度应保证不高于-22℃,并保留冷库温度监控记录。

第六条 搬运装卸运输环节

1、产品装车前,必须对车辆内外的卫生情况、车厢温度进行检查。

2、装车产品外包装箱必须严密、整齐、无破损、无裸露现象,否则不予装车。

3、杯类产品必须按包装箱体标识正放,重量大的产品,装车时必须立码,以缓解包装箱的压力。

4、搬运过程中不允许掉箱子。

5、冷藏车运输温度规定以-22℃以下为标准温度。

6、要严格控制装卸车时间,不允许出现产品出库后等待装车或装车过程缓慢、车门长时间敞开等现象,防止产品因装车时间长而造成产品软化、变形等质量问题。

7、在装卸产品时,要轻拿轻放,不得出现抛扔、产品掉地等野蛮装卸现象,防止蛋筒类等产品变形、破碎等质量问题。

8、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在长途运输中,对于制冷效果差的车辆应禁止使用。

第七条 货款结算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送货。

2、为保证结算正规、简便、安全,乙方应当设立银行帐户,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3、为保证交易安全,严禁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履约保证金、冰柜押金等;但乙方交款至甲方财务部门,并取得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收据的不在此限),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不定期向乙方提出对账要求,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账时,向乙方发送书面《询证函》,发出日期以《询证函》上载明日期为准,乙方须在《询证函》发出15日内予以核对确认。

4.1乙方需认真核对《询证函》截止日期剩余货款及附属“往来账款明细”,如有异议,应当在《询证函》上书面标注,一旦乙方在《询证函》上任何地方签字或盖章,但未特别标注意见的,均视为乙方对双方往来账款余额及往来账款明细的确认,乙方不得再次提出任何异议。

4.2 乙方同意,甲方《询证函》发出15日后,乙方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双方往来账款余额及往来账款明细的确认,乙方不得再次提出任何异议。

乙方预留通信信息如下: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八条 货物验收

1、甲方送货的,乙方应在货到后立即卸货验收,并在送货单上加盖乙方专用收货章或由指定收货人签字收货,如有异议,应当现场提出。2、乙方自提的,如有异议,应在车辆离开甲方冷库前提出。

3、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合格。

第九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和索赔。

3、应当按双方约定履行本合同。

4、应当为乙方提供市场调研、信息反馈以及定期的交流、沟通等方面的服务,及时了解需求,并给予合理解决。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和索赔。

2、在运输、贮存、销售及卫生等方面应当保证符合清真食品的要求,不得损害清真食品的形象。乙方应保证用于贮存甲方产品的冷库必须单独设立,禁止与非清真食品混用。

3、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应当服从甲方的销售管理和要求。

5、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工作。

6、不得制造销售假冒、仿冒“伊利”产品。

7、应当协助甲方进行打假工作。

8、乙方应科学管理库存产品,确保先进先出,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过期的,乙方应及时销毁,并自行承担过期产品销毁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如因乙方未及时销毁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名誉等),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蓄意哄抬物价或低价倾销,破坏市场秩序。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管理销售 第4篇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经集团公司确定用户编码后,方可进入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签订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服务。

4、合同录入。由市(县)公司进入网站合同报批系统,按照集团公司煤炭产需衔接方案,对照合同文本及条款录入销售合同。

5、客户确认。合同用户登录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站,进入客户管理系统,浏览合同内容并予确认。

6、交易费收取。合同报批前,市(县)公司负责按要求代收交易费,逐级汇总,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支付。

7、销售合同审批。进入审批程序的销售合同将在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系统自动流转,县公司、市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审核。集团公司终审后,市县公司根据实际,打印纸质合同、签章、备案留存。

五、销售合同签收、系统导入

出省站微管员是合同签收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为了保证合同及时导入出省站系统,微管员收到纸质合同后,及时与网络审批信息对照,半小时内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凡经集团公司终审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绝签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六、销售合同出省站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出省站时,由市、县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集团公司根据各出省站业务通行能力,综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终止该合同运行;集团公司对合同信息进行网上变更,并对合同变更后的出省站下达《煤炭销售合同变更通知书》。出省站微管员将变更合同输入本站计算机管理系统,启动执行。

合同管理销售 第5篇

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 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单集镇商贸城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位于徐州市铜山县单集镇的单集农贸市场,甲方除乙方外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对该房产进行销售,如有其他人销售该房产,则销售的房源均属于乙方业绩,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为销售总额的3%。

三、 双方约定销售平均底价暂定为1400元/平方米,乙方销售价格若高出此价格,则高出部分房价甲、乙双方各得50%,如遇市场行情下滑需下调此销售均价的,则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销售底价,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四、 乙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在平均底价14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上浮房价,如乙方出售的房价高于1400元/平方米,则双方视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约定溢价部分由甲、乙双方各得50%。

五、 结算方式:佣金和溢价部分甲方按套支付给乙方,即乙方每销售一套房子,可在购房款中将约定的购房总价的3%的佣金和溢价部分的50%的款项扣除后,将剩余款项交于甲方财务记账。

六、 营销支持:甲方需在乙方进场前支付10万元的营销启动资金给乙方,作为甲方宣传所用的广告费用及外拓费用。

七、 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外拓费用及售楼处包装办公用品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费用及销售经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销售房产,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撤场。

八、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奖励,或乙方未按双方约定销售房产,均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除需赔偿另一方损失外,还需向另乙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管理销售 第6篇

加强对公司销售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销售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和货源情况,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企业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违约,提出索赔,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实现。

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企业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企业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信守合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合同管理销售 第7篇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合同管理销售 第8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章 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

第3条 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

第4条 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明。

第5条 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

三)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6条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

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

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__条款”执行。

第7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 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8条 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9条 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

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

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

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

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

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

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

合同金额

第11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子档客户资料。

第四章 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12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

第13条 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

第14条 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应经过法律顾问审核;《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中应指明解除的合同,并明确双方职责。

第15条 销售部客户经理依据变更后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合同解除协议》办理由于变更和解除导致的违约赔偿事项,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约定无法履行的诉讼事项。

第16条 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第五章 销售合同存档与保管

第17条 销售部签订的《销售合同》、《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和《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以及其他关联的单据,必须齐备并归类存档。

第18条 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客户编制《销售合同登记表》,登记客户名称、签约时间、到期时间、信用账期等重要信息;

第19条 客户经理应每月检查登记表的到期时间,确保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前与客户签署新的销售合同;若客户不同意签订新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按本制度第13条执行。

第20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第21条 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第23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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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酱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vip.net/197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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