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发小是从幼儿园认识的,我去她家找她的时候惊讶的发现我俩住的是如此之近,从那以后我俩就开始了每天在一起厮混的生活。
这种厮混尤其体现在月黑风高的晚上,每次别的小朋友都回家了,就剩我俩在院里的小凳子上坐着,什么也不说,就坐着。然后我妈就来喊我回家,回家走在路上的时候我都会战战兢兢问我妈,我爸没在家吧?听到我妈说没有的时候我心里松了一大口气,还好,躲过一顿板子。
但也不是每次都能躲得过去,因为我爸总会在家,而且那时候我脑子也没那么灵光,懂得要趁着他不在家的时候晚回来。总之我爸会回来,我是天天疯玩到半夜,在这样我毫无胜算的情况下,终于一顿拖鞋降临到我屁股上,我嗷嗷的哭,我越哭他打得越带劲。
于是在哭过以后的第二天早上我擦擦眼泪,屁股不疼了似乎还可以更坚强,只不过从痛痛快快的玩变成了小心翼翼的玩,后来想开了,干脆玩得更疯了,就是每次回家路过水塔前面黑漆漆的煤堆的时候有点害怕而已。
这也就奠定了我性格里记吃不记打的部分。我总觉得,既然伤疤好了就应该忘记疼痛,重新来过。总不能天天想着伤疤有多疼然后忘记寻找快乐,当然也要看是哪种伤疤。
人和人相处之间留下的伤疤,那我就会在值得的基础上继续下去。因为我还挺认可张爱玲小说里的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在这世上,人和人之间的情感都是千疮百孔的。
这两天生病,今天早上恢复了点元气顿时又觉得可以了,生病带给我的伤疤在生病的过程中我已经体会的够够的啦!在我好的时候我可一点也不想记起它!当然追根溯源还是要做的,比如生病的原因。但是时刻记着倒也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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